Monday, March 15, 2010

那年夏天,我们都浅尝一份爱

相识在夏天的某一夜,离别在冷冷的秋天之夜。

他走了以后,我依旧常在这我放置电脑上网的地方,望向窗外的酒吧间、撞球处,感觉像当时一样,期待他不经意地出现,再悄悄地看他和死党酌酒,或是很认真地以纯熟的技巧玩着撞球。他住在离我宿舍15分钟路程的市区街道,但他常来我们这里的公共酒吧,我就常常在等他来,通常都等到,但偶尔等不到。

他走了以后,餐厅工作间少了他的身影围绕在我身边,少了他喊我名字的声音,少了和一个人的眼波交流,我很不习惯。以前,我白天工作,晚上也去餐厅工作,平常人一定会嫌累的,但我体力好,一方面也很期待晚间在餐厅和他一起,所以我其实是很乐意到餐厅工作到11点多的,隔天7点多要起身上班也没关系,因为他。现在,他走了,我这样在餐厅间,似乎感到闷闷的。

记得第一天到餐厅,我懵懵懂懂的,老是低着头,静静地,还是他主动开口开始了我们的对话,而且还对我照顾有加,端盘子出去的时候,开门给我,顾客问些刁难的问题,替我回答。其实他很高大,刚开始我都不觉得他帅的,和他相比,我很矮,比较注意到他的啤酒肚,觉得他有点胖,脸上两颊的红红青春豆好明显,也许当时我还没有真正瞧过他的模样吧,我说过,我老是低着头,有时在餐厅发白日梦,都没有真正看过他一眼。

可是渐渐地,他老是在餐厅那儿向我眨眼,带有调情意味似地向我微笑,馋嘴的我偷吃时,再取笑我,偶尔脸贴得好近地跟我说话,我的心房,慢慢被攻破了。只是吩咐我准备楼下酒吧的餐具罢了,为什么要靠得那么近和我说话,脸和脸的距离只有三公分,我很害怕的,可是仍然睁大眼睛,故作若无其事,毫不抗拒地回望他,现在想起来,当时我的脑筋好像有点痴呆,话也说得也有点结巴。本来,我对我的英文名戴安娜没什么归属感的,会用它,只是方面自己在国外,洋人容易记得我的名字;可是,他喊我这名字喊得好动听,有时没事也在叫,我开始喜欢上我的英文名。

其实,近距离看他,他真的长得很好看,他那酒量好的印记之大肚腩其实为他增添了男人味。我跟在他身后端盘子出去,看着他高大的身影,我突然觉得很有安全感。和他相处了一回,还真觉得他有点大男人主义,可是也许就是这样而吸引了我。厨房有个黑鬼厨师很爱调戏我,他似乎看不惯,在我说任何话以前很快地就代替我回答那黑鬼问我的问题,“戴安娜很好,她都很好”,就这样打发了那厨师,那时候有一股暖流掠过我的心。

我的宿舍和位于市区的酒店与餐厅有一段距离,有时白天在酒店工作迟了,走回去宿舍洗澡再走出来会很赶,他家在市区,我就去他家洗澡了,这样就为我省下麻烦。那时候,他给了我他家的钥匙,我把他的钥匙一块锁入我宿舍的钥匙串,傻呼呼地看着这钥匙串笑了起来。但是其实我每次白天放工后到他家逗留的时间都很短,很快的晚间5点就得在餐厅报道嘛,虽只是那短短一刻的相处,我却已很开心了。有一次,他恰好没当餐厅的值,午睡到很迟,看他从房间出来,以一脸惺忪的样子和刚洗完澡出来的我打招呼,那时我突然觉得他的样子好有魅力。有一次,只有我和他在客厅独处,我们闲聊一番,再看着他很专注地看电视新闻,看网上足球新闻,客厅桌上有着一罐罐啤酒,他有点不好意思地向我说抱歉,因为他的客厅好乱。那时我多想替他整理打扫一番,其实身为一个女孩子,能够为一个人打扫家居,是很幸福的事,在你打扫的同时,你会很窝心地想,那个人会因你的举动而住得更舒适,那是一种为一个人付出的幸福感,只是我没这个福气了。

从相识到分离,只是短短的一个月多,可是因他的出现而产生的悸动,却叫我难以忘怀,即使在他走了以后的今天。第一天认识他的时候,他说过他会待在Franz Josef这里到旺季结束,和我一样,为了领红利,然后去皇后镇。可是没想到,有一天,他对我说他不久后得回英国,他家出事了,他是家中长子,母亲非要他回不可。那时候,我听到这消息,其实有点落寞的,只是我没表现出来。他还未确定几时回去,我常常看餐厅的值日表,希望他的名字一直出现,因为这表示他还没离开。

但,流浪许久的他,毕竟是得回去需要他的家的,他是长子,他有责任。我一直悄悄听他几时离去的消息,从餐厅老板口中,就是没问他,不作任何表示,直到确定他真的要走了,我才问他。
3月10日,晚间和他在餐厅工作,依照老板分配,他是应该到外头和客人点菜,招呼客人之类的,他也一向喜欢和客人聊天啊,呵呵,他就是这样,和客人聊到客人不走,我们这些员工迟放工,大家都气他那么健谈。可是这一天,我很不解,他主动要求和另一个侍应生换值,换成他在厨房处和我一起,难不成他喜欢厨房的油烟味啊? 我呢,一向来,除了送菜出去的时候,一直都待在厨房的。就这样,我和他一直在厨房,有了好多独处的机会,只是在凶巴巴的厨师面前,我们不能说话聊天,一方面有时候也不知道要聊什么吧,我不自然,啊,整晚就只有眼神交流。

3月11日,那是我们一起在餐厅工作的最后一天,他工作的最后一个星期,而在这星期,我接下来的几天都没当值。不重细节的他大概没发现这一点吧。记得那一晚,他少了平常的吊而郎当,眉宇间多了一丝忧虑,我想,他有些烦恼,担心着他的家人吧。

3月13日晚上,我在上网,11点了,看到他出现在吧台那听着音乐,我往前去,他见到我,对我微微一笑,放下耳机,我问他,是不是明天就走了,他说不是,他还有两天才离开Franz Josef。我这人很要面子又要讲矜持,我也是从来不踏足这公共酒吧的,但这次会进去是因为要找他,而我却死都不表现出来,假装是要进去找一个女性朋友,故意四处走走找她。我要走的时候,他突然叫住我,问,“我可以请你饮些什么吗?”我说“啊,明晚吧,我想睡了。”他再问我,明天有没有在餐厅工作,我说没有,他听了后的反应似乎看起来有点失望,正如有时我没去他家洗澡,他每次后来都会问,“你刚才没来我家吗?”其实他不知道,3月11日是我们最后一次一起在餐厅工作了。后来我就回房睡觉了,啊,可恶,怎么也睡不着,哎,早知我刚才就答应陪他一块饮酒啊,我反反复复在床上折腾了几小时,就是睡不着,真的很后悔,想要再出去酒吧,可是这样去找回他很怪啊,我觉得有点丢脸,而且他可能走了吧,我就在床上拼命骂自己,“傻婆!你是小孩子啊?要什么早睡早起!?晚睡一点会要你的命啊!??”越想越后悔,因为那晚只有他一人在酒吧,如果,如果真的和他一起坐着喝点什么的,就只有我们两个人独处,我们大有机会谈些更深入了解彼此的话题,而且当天酒吧的气氛比较静,真的很适合谈心,难保明晚这酒吧也会这样,要是他的兄弟党有在,我们就没机会独聊了,是的,我们缺乏独聊的机会,还有,他过两天就走了,剩下的时间越来越少了。

现在想起来,洋人男子在酒吧间主动向一个女子说要请她喝酒,其实此话也带有其他意思的;请你喝酒,我们就坐下来闲聊,你陪陪我,我陪陪你,一起喝,就我和你,把酒共饮,人生几何有此回。



3月14日,白天,我工作时好失魂,一是睡不够,二是心不在焉地懊恼着昨晚自己的失陪,三是忐忑不安地想着今晚他会不会来公共酒吧,就算来了,有没有只有我和他一块的机会。入夜,我一心想要去酒吧,可是我有不够胆一个人走进去,借故托一位女性友人,她也是要走了,我借她过桥,说什么我要和她饮酒送别的屁话,其实是想要她陪我一起去酒吧见他,他昨晚说过他今晚会来的。我这女性友人很磨时间,等到10点多,她才陪我去。进了酒吧,我失望了,当晚的酒吧异常热闹,像开派对似的,他身边就是有好多兄弟党。好吧,今晚我是没机会和他单独相处的,我也若无其事地享受当晚的派对,和不同异国人品酒谈笑风生,他也是这样,人多,我们只是偶尔对望罢了。后来听说他当晚玩疯了,和友人通通喝到烂醉如泥。总之,当晚我是异常失望,明晚他还会来吗?他后天就会启程去机场,前一晚他大概需要收拾行李吧?我越想越失落。

3月15日,晚上,如常,我边上网边等他过来,他会来吗?我一脸落寞,不时望向酒吧间,期待会突然看到他。11点,有几个人出现在撞球处,天很暗,我看不清楚,当中有没有他?一直看,啊,终于,我确定了,是他!那般帅气地打撞球,我没有看错,是他!幸亏他有来,不然3月13日晚的遗憾会伴随着我到很久很久的。可是现在就得烦着要以什么理由混进酒吧了,哎,我又没理由回去我的宿舍再找我的那位女性朋友陪我去,怎么办?我没有勇气,可是又想跟他道别,怎么办!?我以MSN和一位朋友说此事,她就一直鼓励我,也提醒我,要珍惜此刻,机会错过一次,怎么可能错过第二次,我当时失措得很,又想什么自己这样一个女孩子进去找他是不是很失仪态,我的MSN朋友看我这样,就一直给我壮胆,甚至还替我想好见到他要说的台词。

好了!不管了,我只知道,我这次不去,我会错过一辈子的,人家明天要走了。就这样,我假装路过,他的朋友在外头和我搭讪,我也有所回应,其实我的心思全在里头的他。他过后留意到我的出现了,我往前去,心跳得很快,很紧张,他和我聊了起来,他说他明早的巴士走,今晚是他在酒吧的最后一天了,在吧台,他请我喝酒,我们聊起家人,啊,他记得我告诉过他,我是家中最小的。我问他,是不是很期待回去,他说是,家里有事,他对家人有种挂念,妈妈哀求他回去,而我呢,其实也不想家,但家人想我。偶尔,虽然我望向别处,似乎感觉到他望我的眼神无处不在。我告诉他,我从未喝醉过,他一脸吃惊,虽然他喜欢喝酒,可是他语重心长地告诉我,酒精能毁灭你一生,我问他,“可是你不是喝上瘾了吗?”他笑说,回英国后,他会戒掉。那一刻,我真的觉得他是位绅士。


我向他道别之时,他在我毫无预计之下,贴近我的右脸颊吻了我,才跟我说再见,我当时的感觉好奇妙。他说,会在网上继续和我联络,通过面子书吧。只是轻轻的一个吻,没带有任何欲念,我感觉到的是一种浅浅的爱意,也包含一种疼惜、呵护妹妹似的情意,我不想忘记当时他吻我的神情,也深怕我会忘记。走路回宿舍的时候,我不自主地摸着脸颊,尤其是右手边的,有他吻过的痕迹。发烫的脸颊,是酒精使然,还是……?

直到我回房了,我还有有些异样,望着镜子,啊,脸和眼怎么红成这样?!惨了,难看死了,惨了,和他道别时也是这个模样吗?惨了,给他看到的最后一面是要漂漂亮亮的啊,怎么红成这样!唉。算了,躲进棉被想会周公,不用说,又是不眠之夜,手还是模着脸颊,刚才和他道别的画面不停地在脑中播放,那种感觉很奇妙,很甜吧,我傻呼呼地躲进棉被,嘴角还会不经意往上扬,情不自禁地失去控制了。我觉得好羞,只是一个小小一吻,却让我有如此反应,或许他是第一个我老爸以外吻过我的男子吧,加上就算是老爸的吻,也是我十一岁时老久以前的事了。隔天工作的时候,我一整天魂不守舍,样子看起来好像没睡醒,内心的澎湃还在,还在想着昨晚,一方面,我怕我会忘记,想着他的样子,我怕我会渐渐忘记他的样子,还有他望我的眼神。

最近Franz Josef的天气转凉了,他现在应该抵达英国了吧?我来纽西兰之前做梦都没想到自己会喜欢上一个异国人,而且还是英国人,因为对我而言,我就觉得英国人很无趣,老是使着所谓的绅士风度,有些也很自负,就好像我从电影<傲慢与偏见>里所见到的。可是这个他,对,就是有绅士风度,是很迷人的绅士风度。

我现在用休假天一直在用文字记录这一段似有若无的一段异国情,为了以后有回忆,我需要文字记录。我在想,其实这段情也正如临别的那个吻,蜻蜓点水而已,可是我不感遗憾,我只知道它给予我深刻的悸动,前所未有的感觉,难以说明是什么滋味,是甜的吧。有没结果不重要,我们都是两个不同世界的人,有缘漂泊到此地相识,已经很难得了。哎,我就是这样,浪漫感性得很,超乎现实,老是重感觉,幻想多多,有时我在想,我是不是在和我的幻想谈恋爱?而他,也是一个不讲现实的人吧,流浪许久,我们从来都不谈彼此在自己的国家是干什么的,这一点,其实我挺好奇的,可是我不问,直觉告诉我,他应该是很能干、很有才华的。

整个过程,其实我还挺懦弱退缩的,也难怪啊,我在这方面的经验近乎零,对方还是一个英国人,我只是一个很平凡的华人女子,我没办法有自信啊,而且我有点迷糊,对爱情的嗅觉不灵敏,需要很明了的暗示我才能确定一个人对我的情意,他是一个很有魅力的男人,所以我一直都在想,这样的男人,身边一定有好多女孩,他怎么可能看上我?确实,他很有风度,对每个人,包括身边所有异性都很好,所以我无论如何都告诉自己不要想太多,这障碍性的想法也让我忽视他对我稍微的不同。确实,这样的男子,叫我怎么有勇气靠近?

无论如何,他走了,我就当作发过这辈子最美的梦吧。这一切,似有若无,像在飘动的雾里看花,时而清晰,时而含糊,隔了一层,却也有其朦胧之美,何必看得如此彻底,我宁可陶醉其中,只在乎这刹那间的心动,那是美好的,不去想有没有结果,因为我觉得情感这回事很飘忽,硬要想个结果,就是很残忍地破坏所有美好的感觉和幻想,真的,我宁愿不要弄清楚他是不是真的喜欢我,虽然我相信他是对我有某种程度上的好感的,我宁可沉醉,珍惜此刻,也许我和他以后都另有所属,又或者我们在地球的另一个角落再度相遇,但这都不重要了,我只知道,我这一刻,是爱过的。

认识的另外两个马来西亚女孩,很投缘,她们也在纽西兰有过浅浅的爱恋,在异乡,也许当我们回国以后,生活如常以后,这一切都会结束,但这一年夏天所投入过的情感,遇过的人和发生过的事,或许会不其然地牵扯在我们生活的隙缝,想起来,你会笑得很甜的。

那年夏天,我们爱过;那年秋天,是离别时分,可是心中的暖意,不散。

2 comments:

  1. 你的中文程度真好,读着你的blog好像读小说一样,却比小说多了一份真实。
    来到国外就来场浅浅的恋爱才不浪费此行,这是你对我说过的。
    只是我不能像你那样收放自如,即使知道他总有一天得回加拿大去,我还是决定在他回去之前,回纽西兰找他一趟。
    我觉得不管结局如何,过程比较重要,只要自己曾经勇敢过,就不会有遗憾。

    那两位马来西亚朋友,其中一个该不会是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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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也不知道自己算不算是收放自如,可能我不要求有结果吧,而直到现在,我还想念他的,但就喜欢想念一个人的滋味,即使他不在也无所谓,所以我有时也不确定,我是喜欢一个人,还是喜欢他带给我那种悸动和喜欢的感觉。我赞成啊,过程比较重要,所以这过程呢,我是很享受的。你确实很勇敢啊,我真该像你学习,你比我少了些顾虑,我啊,差一点就让这blog的故事是个遗憾呢,要是3月15日那天我没去的话....标题可能变成,"那年夏天,我错过的爱",哈哈。希望你好好爱一遍,这感觉很美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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