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May 5, 2011

旅人的爱情


随风漂泊的,是你的人;蠢蠢欲动的,是你的心。你为什么流浪?你为什么远走他乡?而你是不是毫无眷恋的?可知,走了许久,有一天,你会累的,那么,何处又是你栖身之地?你又会为谁而停留?
犹记得当初,我为了离开他的世界而到外面去看看,而后没想到我因此而改变了。本来,我以为我的心会这么被他给钳制住到永远的,一味付出而没有回报,却也甘之如饴,像是上辈子欠了他的,我不忍心放下无助的他。即使在我走的时候,上飞机之前也在和他联系,他是我的牵挂,我担心他以后找不到倾诉的对象…..。

那时候,我想,我的人不管走到哪儿,我的心依旧会系着他,分离只会让我愈发想念他罢了。距离,会加深思念。每一次难得的网上聊天或长途通话,会让感情更为深厚。刚开始时确实是这样的,我望着天上闪闪发亮的星星,这么远,那么近,我想着远方的他是否也在同一星空下,和我一样看星星…..。

然而,渐渐地,我发现,距离,是可以慢慢地,不经意地削断那思念的毛线。游走四方,我心漂浮,我更惊叹于世界之大,天空之辽阔,人之渺小,其实有什么牵挂都好,有什么放不下的感情也好,在你深一深呼吸后,都会烟消云散,迎面而来的,又会是清新空气。我的视野开阔了,原来这世界有那么多新鲜事待我去发掘,原来过于心系一个人是在剥夺自己探索自我、探索世界的机会,我的眼中不该只容下那么一个人。后来,我才了解到,我们不可能在同一星空下看星星,因为时空距离产生了时差,夜阑人静的我这儿,却是艳阳高照的他那儿。

人来人往,来去匆匆,旅途上,你会遇到很多人,有些只和你擦肩而过,不留痕迹;有些仅仅是你的过客,过目即忘;而有些成了你的朋友、知己,缘系不灭;甚至有者成了你那一刻的情人,激情不散。我强调,是“那一刻”的情人,因为我还是觉得,大家都是飘忽的旅人,难以安定的,包括情感,所以就算刹那间产生了情感,那都只是在那一刻而已。那段似有还无的情,会开花,但未必会结果。
虽然如此,我感谢曾经在旅途中遇过这么一个他,是他让我忘了我喜欢了多年的那个“败家”的他的。以前的我确信爱是完全无私的奉献,更觉得爱人比被爱更幸福,而当我在旅途上遇到这个他以后,我方知原来被一个人关爱着、照顾着的感觉是如此美好的。虽然,因为我当时的笨拙,因为调情方式上文化差异问题,更因为种种现实因素,我们的火焰来不及迸发出火花就被熄灭了,但我记忆中的这段情却是美好的。过后的我回头看,我想,这段情的产生是有其意义的,不该因为结不了果而否定它,它其实让我成长,它让我知道,人在感情路上应该越过关卡而前进的,它是我忘了过去那个他的转折点。(按:早前的帖子有对这段情作详细记录,供现在回味。)

后来,在我的生命中也出现过好几个他,只是,因缘的欠缺,我想我们都未能开花结果。而他们在我的生命是占据一个什么样的位置呢?我不知道。或许,后来的后来,我会遇见那个真正的他。有时我也在想,第一次的相遇是偶然,那么第二次、第三次的相遇大概会是命中注定了吧。如果,有那么一天,我再次遇到那过去曾经在一起过的,那么我们应该珍惜这得来不易的缘分。我的后来会是怎样呢?我期待。

每对眷属,都有不同的寻觅对方的方式。茫茫人海中,有人轻易地找到对方,有人穿梭于层层人海中苦苦寻觅,有人错认了另一半而狼狈不已,有人错过了真爱而懊悔不已……。而我呢,我隐约认定我的他是得在旅途上寻得的,因为两个不安于位的个体必须在流动的形式之下方可相遇,因为只有在超越现实环境的旅途上,一个人才会忘我地显露自我本色,我才能够贪婪地探索了解他的 true colours。在旅途上,我们谁也不是,我们暂时抛弃自己原本在世俗世界里扮演的角色,没有任何社会规范的钳制,我们大胆地、不羁地做回自己,因为,我们只不过是旅者。相比之下,在工作场合上,我们受制于本身的职业要求而兢兢业业,循规蹈矩的,对同事的认知很多时候也限制于潜意识里产生的和对方职业有关的形象概念,似乎只有在旅途上,一个人才能肆无忌惮地展现自己,或者可以这么说,只有离开了原先一直倚靠的生存环境,一个人才得以发掘另一个自己,那可能是更真实,前所未知的自己。

我相信,有一天我会遇到他的。我相信,其实他也在等着遇见我。那么,我们现在的等待是值得的。漂泊的你,有一天会停驻下来的,而我,会在遇到你之时,靠岸。

Wednesday, January 26, 2011

在西餐厅当适应生

Franz Josef 的三个月多里,我曾在当地的一家五星级酒店属下的餐厅当过侍应生,让我见识到西方人所讲究的的高雅餐饮文化(fine dining,真是和中国人的酒楼餐饮文化大相径庭!总得来说,Fine dining之下的西方人很讲究各种餐饮细节,从餐具摆设、食品搭配、食物色相到情景设置,样样都让人如此花心思,绝不儿戏。相比来说,现代的中国人更为注重食物味道,反正能刺激味蕾,使之产生快感的,那就什么也不用管,随手拿起筷子就大快朵颐呗,更不必顾形象的。坦白说,我喜欢这样不顾餐饮礼仪的,吃是一件快事,一种官能享受,因此西方餐饮礼仪对我而言是很麻烦的。


当个侍应生,我主要的工作是端食物出去。我得记得楼面每张餐桌和座位的个别号码,在厨师准备好食物后,依照主管的吩咐端菜去指定的餐桌之下的座位,“Could you please take it to table no. 40 and seat no.2?” 。知道了吧,中国人聚餐是以“中央政府”的形式进行的,主菜放中间,大伙一块儿夹菜,而西方人则是“地方自治”,各自吃各自的,所以我才需要弄清楚座号,要是在中国餐馆,弄清桌号就行了。


我工作的这间高级餐厅的顾客多为英国游客,或者一些外国的有钱游客,毕竟这里的价格贵得吓人啊,不是你和我有能力花费的。每次端菜出去,我尽量动作优雅地将食物摆在客人面前,其实有点战战兢兢的,哎,主管说,要注意盘子摆放,不要放太靠近客人身子,盘内主食如羊扒的骨头尖端不能对准客人,实在太讲究了!有时忙起来,两手拿两盘食物,我真的顾不了那么多,我无法腾空一只手来调动盘子的摆设,要是主管不在,那就算啦。其实客人也未必在意的,这些来fine dining的客人都是斯文人,绝不会对侍应生吆喝大叫地,反之让人受宠若惊的是,他们一般在我放下盘子以后,就对着我微笑,还很有礼貌地道谢,看到我端给他们的食物是他们中意的,还会表现得喜出望外地说“this is lovely!”,吃得开心后,还会向我说,“Tell the chef the food is great!”。

我还记得有好几次客人还会和我们这些侍应生聊天的,问我从哪儿来呀。我在中国餐馆做过工,一般那边的客人自顾自吃地,哪会和侍应生聊天啊。有一次吧,一个幽默的老伯还对我开了玩笑,我放下盘子那一刻,他说,“oh this is beautiful!” 我报以微笑,他再说,“not the food, but you.”噢,那时我还真感到尴尬啊。


整个晚餐进行为时挺长的,想想从开胃菜到几样主菜,再到最后的甜品,每一次都得确保同一餐桌上的客人全都吃完后,被侍应生一一收拾干净后,才能上下一道菜。我们要去收拾的时候,得问问客人,“May I clear?” 或 “Have you finished?”记得有一次,我那客人吃完了吗,而他居然展现俏皮一笑,说:“Im afraid I cant take the bones anymore.”哇,这是不是叫作英式幽默啊?

其实为这些客人服务还挺开心的,但这份工作也不是那么轻松的。可想而知,西方餐饮的瓷制碗碟有多重!令人不忿的是,很多大大的盘子是用来盛那么一点小小份的食物,那食物像装饰品那样很精致地摆在大大的盘子上,所以累坏了我们这些端盘子的侍应生。我们中国人的食物可是盛满一个盘子的啊,这才省事嘛。无论如何,这三个月多在这家西方高级餐厅工作,我想会是一个很难忘的经验,反正这是我这辈子以来最有吃甜品的福气的时候,这种高级西方甜品啊,很贵的,我离开这餐厅以后都不可能自己掏腰包去买来吃,正如我上次在蓝莓园工作那样,人生中似乎只有那几个星期才能吃现成的蓝莓吃得那么过瘾。至于餐厅里的其他正餐食物嘛,嗯,非奶油则芝士味,调味料不够多元化,没什么香料,烹饪方式就只以烤煎炸为主,我们中餐的可丰富了,还有炒蒸焖煮炖烩等,因此我觉得中餐比较可口,西方食物嘛,还是其甜点来得吸引人。

Sunday, January 23, 2011

岁月•女人•美

我开始爱美了,更开始愿意花钱、花心思去为自己做些门面功夫。经过化妆店,随手试试化点脸颊红妆,粉末搽在双颊上,嗯,其实我觉得自己挺好看的。

突然有这种想法,我漫漫一生中,年轻的岁月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也许到老时会感觉青春一晃眼就那么过了,所以我想在自己年轻的时候,认真地、尽情地为自己装饰一番,更加凸显本来就不差的容颜,为我的青春刻下印记,为未来留个纪念,我会知道,我年轻过、漂亮过、璀璨过。

一个女人,人生中各个阶段,呈现出不同的美,我,廿六岁的容颜,该是怎么样的呢?而一个女人到了三十多岁,她呈现出来的,大概就是一种成熟知性的美吧,现在廿六岁的我呢,还真的有点孩子气,而步入中年了呢,皱纹印证了岁月对自己的洗礼,但因此会有了老练事故的沧桑美,或是人生已达到一种富足境界的贵气美。

每天起身,你第一件做的事不外乎刷牙洁面、梳理妆容,对着镜子,你或许不知道的,你的容颜一天一天地其实在慢慢地变化,只是变化之小和其循序渐进的方式,模糊了你对自己容颜变化的视线,也或许日日忙碌的生活让你不自觉地愈发不在乎自己的外表,或是你很看透地觉得外表只不过是身外事。无论如何,你都该知道自己容颜的日渐变化。你天天忧愁而皱着的眉头让眉宇间的肉紧绷起来,你那常常发自内心的笑让你的嘴角往上扬、脸颊的肉不再下垂了,或是你的生理因时间流逝而削弱了新陈代谢功能,显现在你松弛的肌肉和皱纹上。想象,有一天,当我清晨醒来,顿时领悟自己老了,渐渐成形的皱纹明显起来了,那时,我会作何感想呢?我会是怀念起自己年少时的容颜,还是坦然接受自己全新的面貌、迎接人生崭新的另一阶段?


我已经不管那些所谓内在美才是美、色既是空的话语,任何一种形式的美,本身已具备价值了。认识我的人也都知道,我一直崇尚自然美,也是那种超级懒惰打扮的女人,甚至连基本的护肤品也没什么买,房间内那仅有的护肤品似乎难以被更换,一直用不完。然而,现在我顿时觉得,自然美是美,但少了人些许的为修饰,就像是少了光亮照耀的美景,亮丽的光芒无法散发出来。和人一样,不是世界每处的美景都像桂林山水那样得天独厚,美得清水出芙蓉,不用去雕饰,有些人的美,上帝未将之雕饰得完美,而她需要靠后天努力来维持,那因为馋嘴而长多余的赘肉、那经艳阳晒伤的皮肤,你不去留意怎么行?没多少人是怎么吃也吃不胖的,那些可以承受太阳暴晒的女孩也是少数,至少我不是。此外,我很罕有地有些苟同那些很用心去打扮的女孩,至少那份用心的态度已叫她变得美了。

当然,我还是无法打扮得太夸张,加长眼睫毛,涂眼影,噢,不了。化妆对我而言,好像是把化学成品洒在自己精致的脸上,不妙啊。

那我该怎么个打扮法呢?呵呵,今天我花了马币88元买了一个烫直发机,还有前几天买了点白芷、白芨之类的中药材料以用来敷脸,不便宜啊,我是应该三思才花这个钱,一般我该跟自己说:“这钱可以够我吃不知多少天的饭了!”可是这次我并没有如此对自己说,我反倒觉得,身为一个女人,花钱在此,似乎在为自己做出一个会有回报的投资,我想让自己照着镜子时,会满意地发出会心一笑,因为欣赏镜中人像而对着镜子眷恋几回,更或许,因而找到那个欣赏自己独有容颜的另一半?

水木年华有一首歌是这样唱的:
多少人曾爱慕你年轻时的容颜
可知谁愿承受岁月无情的变迁
多少人曾在你生命中来了又换
可知一生有你我都陪在你身边

Thursday, January 13, 2011

爱,给予自由


朋友说在我毕业典礼时本想送花给我的,但奈何现场没花卖,就没送成。我说幸好我没收到花,因为我根本都不喜欢鲜花,不,应该说我不喜欢摘下来、包装好的花。我觉得硬把花摘下来作商业用途对花而言是很可悲的。真正爱花者不会为了强占花的美而自私地把花从滋养它的园地摘下来,而后忍心地看它逐渐枯萎凋谢。我宁可花儿艳丽地在阳光下生长,让泥土给予它养分,虽然我无法占有它,可是我让它茁壮生长,这是我给予它自由。

爱鸟者饲养一只夜莺鸟,因为太爱它了,太喜欢鸟儿吟唱的歌声了,所以把它关在笼里,让鸟儿日夜陪着主人。可是爱鸟者剥夺了鸟儿飞翔的自由。我宁可看鸟儿自由自在地在空中翱翔,让辽阔天空为它所好,虽然我无法天天听它歌唱,可是我满足它飞翔的欲望,偶然我倚靠窗前看它回来,就好。

爱情中,要是知道此情不能走下去了,就给对方自由吧。爱是不能勉强的,要放手给予自己所爱的人自由,也许不容易,也许不舍和难过,但即便你勉强把他留下,他的心不在你这儿了,最终谁也不快乐。或许,让自己爱的人自由自在地按照他们的意愿去生活,不把自己的愿望强加给他们,这是一种为放弃的情操。无法作为天天亲密相聚的伴侣,就把此情悄悄收藏在心底,只要知道你快乐,我就很好了。

Monday, January 10, 2011

我失去了一个朋友。

该怎么诠译你的不告而别?
是你的无情?抑或是世俗的无奈?又或是那无意用情之错?

为什么让我看到人情中不美好之缺陷?
说是爱情叫人太沉重,可你怎忍心摧毁多年来的友谊?
难怪他们总说爱情是自私的,虽然此话不适予我。
为了保全你们的爱情,却牺牲了我们的友谊。

我还以为友情是最安稳的情感形态,不若无常爱情般起伏大,然你推翻了这一切。
曾经纯贵的友谊,憨直的你老将情义挂口中,如今你把心一横置之于死地,我措手不已。

预想不到的。如此我深感友情之同样脆弱,是否,如今和身边的患难之交,可能来日也同样被摧残?我不敢想。

谁叫我是个重情义的人?他们说这种朋友不要也罢,可是我心依旧不舍。
这一切,来得太突然了。

该怎么诠译你对我的断绝往来?
宁可相信是你的迫于无奈,那么原来的那个好朋友在我心中,未变。

Monday, December 27, 2010

时代变了么?

今天在吉隆玻市中心走了许久,办些公务事,路过一间皮肤专科诊所,就走进去问诊了,是的,不知道是不是到泰国旅游的缘故,我的皮肤敏感,痒得不得了,抓也抓到流血了,多难看。我是个不看医生的人,反正觉得什么病都好,只要不太严重的,都可以让它自然痊愈的,上一次看医生倒是两年前的事了,小病,其实不想看医生的,只是恰好需要向公司请假,就借故一下呗。

进去这皮肤专科诊所后,在柜台上登记时瞄到医生的专业资格记录,他是皮肤专科,也是性病专家,嗯,这两者很有关联吧。

轮到我看医生了,他检查了我脚部受影响的皮肤后,我也告诉他我其实下体边缘部分也很痒,他说得检查一下,为了让我放心,他叫一位女护士进来,女护士其实什么也不需要做,就是站在那儿,让我安心给医生检查而已。其实,这位老医生是让我放心的,直觉吧,一个医生有没有医德,从他面容上也显现得出来。只所以得检查下体边缘处,是因为他担心我是生藓,结果不是的,那就好。然后他给我打针,打针前问我上一次经期是几时,是为了知道我有没有可能是怀孕的,有怀孕的话是不能打那针的。我呵呵笑说,当然没怀孕啊,医生也说,“噢,还没成婚吧?”,再补说一句:“啊,现在时代变了,这很难说,现在的人,有些性行为发生得很儿戏的。”我点头附和,就受下那枝打在屁股的针了。

后来,这医生略告诉我我的皮肤病后,向我确保是不会传染人了以后,看似理所当然的,他和我聊了好多好多,关于他病人的案例,当然说时是匿名的。他一直说,时代变了,人脑就像电脑的程序编写那样(programming),变得多样化和复杂化了,吸收资讯的能力也强了。

老医生的儿子也是医生,在英国,有一个案例是这样的,有两对分别是男同性恋者和女同性恋的,四人都认识彼此,双方都想要有孩子。要是以前的话,你说怎么办呢?就双方暂时为造人而互换性伴侣啊,当作一个任务完成罢了就好,这虽不是妙计,但也是一种办法。想当然尔,如今科技日新月异,这个案的结果是,这同性恋者都很抗拒和异性接触,觉得那是对自己伴侣不忠的,更无法忍受和异性有亲密接触,所以呢,他们各取异性那一对的精子或卵子,再取用体外受孕的技术来造人。

还有一个个案是这样的,一个老男人,其老妻无法产子了,他却渴望有个孩子,就从卵子市场中挑个合意的。据说在美国和一些西方国家,卖卵者们的照片一一陈列出来,任君挑选,一般人都选择年轻貌美的。而这些卖卵者,很多是本身经济有问题,需要钱,有者甚至以此来攻读学业,就卖卵啊,反正只卖卵不卖身,没有伤害到自己的。卖者在出售自己卵子之前,得签个合约,内容是保证自己以后不会认和自己有血缘关系的“亲骨肉”。那么,那老男人就能够有自己的孩子了。

这两个案子,听起来好像没什么道德冲突,老医生也说,我们无法也没资格定论对与错,甚至是没有对与错的事儿。

只是,我们不禁也在想,孩子长大后怎么办?他会是怎样的人?他又会如何看待自己的“双亲”?他会不会有一种自我身份的抗拒,皆因他觉得自己不是“自然产物”,他不是爱的结晶品?可是可是…嗯,若生长环境下的双亲用爱来抚养他,他也是不是可以健康成长?可是,这样的双亲给予的爱会否少于自然产子的双亲?如果这类案子越来越普及,社会和谐度是否受到一定程度上的打击?亲子间的关系是否受影响?至于同性恋者养育的孩儿,他会接受和别的小孩不一样的家庭模式吗?传统家庭指的是一个有爸爸妈妈和孩儿的家,爸和妈,这两个阴与阳完整的角色,给予孩子该有的关爱。

以后的社会会变得怎样?我们一路走来,社会价值观,对事物的接纳度也在变,传统的价值观有时也在受到某种程度上的挑战。好比中国人一直以来信仰律己的儒教,稍忽略了个人的发展,后来西方思想抬头了,引介了好多自由民主的观念。这就是那渐渐成型的改变了。

我想我还算是传统的人,可是我也相信每个人,只要在不负面干涉到他人的情形下,都有权追求自己想要的,我们无权以我们的价值观批判任何人,因为他们并没有伤害到你。可予我呢,我想自己是不会借精生子,也不会借腹产子(把自己卵子套在另一个女人身上,让她代产),因为我只觉得,身为女人,你当然希望用自身的能力,孕育出一个生命,你当然想看精子和卵子在自己的腹中慢慢地、慢慢地形成一个生命,一天一天看自己的腹部长大,用手爱抚他,给他胎教,让他用踢的来和你作无声沟通,这和在婴儿出生后看他渐渐长大是没什么分别的。我想,以母体孕育自己的孩子是自然规律的一环。

说回这个医生,他看病无数,无意中也看尽了人生世事百态,因为也专看性病,所以有些不为人知的私事,病人也曾向他倾诉,因为如此私密,难以启齿的事,除了向医生说以外,真的不知道该向谁说了,可是是不可忽视的问题来的,不说憋着也难受,医生呢,就也充当了辅导员和咨询员。现在,老医生转头告诉我,他倒也想将自身见闻和一个人分享吧,当然,他是以绝对匿名的方式说出来这些案例的。后来我告诉他,我曾是心理辅导员呢。

曾有个女病人恍恍惚惚、欲言又止地问:老公行房要我和他肛交,其实肛交可不可行的?老医生给予的劝告是:“第一:做这事需要在双方同意之下才进行(mutual consent);第二:事前一定要有准备,卫生最重要,得净身,还有用油滑剂(lubrication);第三:切记得循序渐进,不能勉强硬来而伤身,不能强求,第一次无法完全穿过,部分性地穿过(partially penetrate)也就好了,即到而止。

老医生告诉我,有些人会想要肛交或任何特别的性交方式,是为了寻求刺激感来自我满足,然而我们是有智慧道德的人类,做这种事,是得顾忌另一半的,所以老医生所说的第一条件就是得寻求双方同意,如果你不要,直接说不要,say you’re not comfortable with it。是的,我想这叫爱,因为爱,所以你愿意顾及对方的意愿,因为爱,你愿意给,因为爱,你也知道爱着你的对方是疼爱着你而不愿让你违背自己意愿来迁就他的。

人类毕竟是有智慧,有心的动物,不是兽类。一只公狮可以和好多母狮进行性行为,在林里,一只勇猛地,有能力保护母狮们的公狮可以实行一夫多妻制,和母狮们共处于一个圈子,因为这些母狮也正需要他的保护。但人类的爱情是天下无双的,是唯一的,我们和兽类不一样。在一般情况之下,只有一个人是你认定要和你共度一辈子的人,因为我们有感情,兽类的性交大概就是自然本能使然,也是为生存,为那性的快感。人类的关乎到感情,性交行为也在大脑理智第分析该不该和内心感觉愿不愿之下才能进行。

雌性动物在需要的时候,身体会发出引诱性的气味,这叫发情,当雄性动物察觉到的时候,就会如雌性动物所愿而展开攻势。可以说,雄性只在雌性传达出意愿后才攻上的。人类呢?我不太确定,据知女性大概是用沟通来表达自己的意愿,发情期不若动物那般频繁。然而,雄性动物是很有生理需要的,要是一方时常要,一方却意兴阑珊,双方的满足就很不一致。老医生说,曾有女病人很苦恼地向他倾诉:“我现在每回和丈夫干那事的时候感觉只像在循例执行任务那般(it’s like a duty),我不知道这还有没有意义。”

时代变了,资讯发达之下,人凭着各种管道接触到更多的事,有着更多的选择,看了更多的人。老医生的那个时代的人啊,很多时候,年轻时爱上的那一个,往往就是一生一世的了。生活简单,社交活动也不多,更没有极速约会(speed dating)这回事。现在却,婚外情的事层出不穷。照如此说来,哈哈,我发现我倒希望活在老医生、我爸妈的年代,那时候的人,活在物质贫乏的年代,倒也过得自在,没钱也可以结婚,现在可不一样了,男性一般觉得要有一定的经济基础才有资格去泡妞,有钱才能结婚,所以都成了工作狂啊,拼命赚钱。可我不是这么想的,大家一起为生活奋斗才是,有钱没钱有何关系,大家在一起快乐不就可以了么?

和老医生问诊聊天记,我的思维受了一阵小震荡。唉,爱情似乎变得不简单的。从来都不是我理想中的那样:我喜欢你,你也喜欢我,也没管谁追谁,我们很自然就在一起,就这么了,从朋友到亲密好友到爱人的关系,一切就是那般自然发生的事,没什么顾虑的。想必那就是我至今还是单身的原因了,我越追求简单越追不得。

Sunday, December 12, 2010

第一次的徒步行-Copland Track

As highly recommended by a friend, before I left Franz Josef, I tried so hard to take leaves from my hotel job and went for Copland Track.

Travel information tells that this track is suitable for tramper with some prior experience, and it can be quite tough for beginners. However, I decided to go for it without any hesitation at all! Well .. I was just thinking, “I’m always proud of my tough feet and willpower, I wouldn’t feel tired easily even for a long distance of walk..”

Obviously, I underestimated this track, with a variety of challenging condition to cross over, it is one’s bodily coordination and balancing that matter. I’m the one without much kinesthetic sense, but luckily it’s still fine, willpower takes the lead for any other matters, no matter how frequent I fall, how many times I’ve made myself so ugly, I think I am still quite resilient to stand up and go on, haha, bragging.

It took about 6 to 9 hours to finish the track (one way). In the very early morning, my friend from Hong Kong and I started with it and till the evening, we stayed in a hut. The next day, we went back to the origin.




因为一个英国朋友大力推荐的缘故,离开Franz Josef之前,我硬要抽出时间,不惜从酒店的工作请假,就是要完成Copland Track徒步走就对了。旅游资讯介绍说这track是很险峻的,适合有稍有些经验的徒步探险者。我是毫无经验的,可是我一点犹豫都没,要去就对了,我心想:我的脚力毅力一向来都是比一般人好的,我走多远都不言累啊。可见当时的我太低估这track了,其实不是我脚力好就行的,走这种track,个人的身体协调能力和平衡能力更是不可忽视的因素。但还好,所有这些因素都是建立在毅力之上的,我这个人是没什么运动细胞 的,跌倒了无数次,出丑也当习惯了,但我就是撑得住,继续走到终点为止…

其实这是得用一天时间走完的track,我和以为来自香港的朋友一大清晨出发,直到傍晚抵达终点的小屋棚过夜。



这经验对我而言是难忘的。有几次,我跌下小悬崖,那时朋友被吓倒了,还好只是小悬崖,还好我跌下那一刹那恰好抓紧了树干,还好我爬得上去。还有一次,我和朋友走散了,我自己一个人不知怎么地,就迷路了,走到了不是路的路,地势更为险峻的路,我爬啊爬,奋力抓紧那树干,我身后的是零零散散的山中树丛,也看得见底下疾疾而流的小河,我无从可逃,我必须找到出路,我只能往上看,横着倒下的树干太大了,我该怎么攀过?从树干底下弯身而越过吗?那支撑着我的身子的是什么?稳不稳固?要是,要是我不小心失足,要是山泥倾泻,我不幸掉下去悬崖了,那怎么办?

可想而知,其实那时候的我是异常害怕的,当时的心悸是令人难以想象的。我越是害怕,越是想找到出路。幸亏,后来我真的走出了。只是,其实在那千钧一发的时刻,我发现自己那一刻最深的牵挂是什么,要是我有什么三长两短的话,我最遗憾的是什么,我告诉自己,“你真的不能有事,不然爸爸妈妈会很伤心的!”。原来在危急时刻,我才了解我如今在世上最挂念、最放不下的人是双亲,我是一个我行我素,有些非传统的女孩,他们的话我未必听,可是在我的心深处,我完全了解爸妈对我的爱的,令他们难过,会是我千万个不愿意看到的事….。如今我安然无恙了,在纽西兰流浪六个月后,我平安到家了,我想我该感到欣慰的。

事情过后,我想起了孔老夫子的一句话:未知生,焉知死。

The experience with Copland Track is really a memorable one for me. From there I encountered the greatest fear, despite the initial fall at the turning point amidst the narrow mountain path, there was another time I lost touch with my friend, somehow I just unheedingly walked on a path that wasn’t supposed to be a path!

I struggled to find my way out, what’s behind me was the scattered bosk and it looked like a cliff, I could see the fast-flowing small river too. No, no, I can’t turn my head back and I can only look upward … I grasped the tree branch so tightly, and I wondered if I was steadily supported?

Luckily I found my way out. I was terribly scared, and I realized one thing: at such delicate situation, what worried me the most. At that moment, my mind only thought about that I couldn’t let anything happened on me, else my mom and dad would be very sad … then I knew, in the world, parents are the ones I care the most. I am not a very obedient daughter, am actually quite a reckless one especially when going for things I want, yet deep inside my heart, I know their love is forever unconditional to me..


有道是“不经一番寒彻骨,哪得梅花扑鼻香”,我这下言之,“不经一路荆棘行,哪得温泉暖我身”。
是的,徒步行走了超过五小时后,在抵达今夜留宿之处- 小屋棚时,那儿是有一个自然温泉等着我们的,全身酸痛,累到乏力了,此时看到那温泉,让我太感动了,那还是自然温泉,我这辈子第一次泡温泉,第一次看过的温泉还是天然的!
No pain, no gain; finally after more than 5 hours of trampling, when we reached the hut, there was a natural hot pool awaiting us! I was so touching to see the hot pool and I quickly jumped into it!






This is a journey, and despite all the hardship and pain, I would still go for it, because I would never want my journey to be a wholly flat one.

Saturday, December 11, 2010

佳音


Moon and stars went off
Rising sun emerge slowly
There my flowers blooming, how adorable
I sent you off with smile
Morning sunshine embraces me
Gentle breeze convey a message of pleasure
Those birds cheering I am happy
Maybe they don’t know
What’s so pleasing
Sun sets and downs, flowers flourish and wither,
They remain, nothing lasts
It is me who is carefree still
With the wind, looking forward till you return
In the air, sketching figure of your face



星星月亮不见啦 太阳冉冉升起中

我的花儿也在争艳 啊 多么可爱

带着微笑送别你 迎接我的是晨曦

风儿在轻轻地吹 散发着幸福气息

鸟儿也自顾欢呼歌唱 我不禁开怀笑

也许他们不明白 有什么值得如此喜悦啊

日出日落 花开花谢 不变依旧 没什么不朽

是我太过地傻气 只顾悠哉闲哉地
在风中静待你的佳音
在空中描绘你的轮廓





Friday, December 10, 2010

我眼中的美女 Beauty, as defined by my eyes and heart

我似乎察觉到,自己和朋友对美女的定义,很不一样。我倾向于喜欢那些散发着自然气息,不刻意讨好他人而恬静淡泊,浑身充满灵气的美女。你可以想象吗?她本就是大自然的产物,出水芙蓉,你会不忍将她置入世俗红尘中,她的美是浑然天成的,她更没考虑过自己给外界呈现出来的相貌是如何,这一切是多么的自然呵,她有着灵动的双眼,即使她没什么太大的表情,却依旧让你感觉到她是多么地活灵活现。对了,就是这样了。

然而,如此我说漂亮的,朋友会说,“啊!怎会?一点都不时尚,很像村姑,不hot吔。”哈,正如我也不会欣赏他们眼中那种充满时代感的女星一样。

朋友说某明星太漂亮了,比如台湾某当红名模,朋友说她情绪智商超好的,气质不在话下,各花入各眼吧,可能不是我喜欢的类型吧,我只觉得她的情绪智商再好,说话再怎么温文儒雅,都看起来像是在讨好整个娱乐圈,努力维持形象,建立美好无暇的形象,她是属于世俗的,她走在潮流尖端,她知道自己肩负重任,引领着人们的审美观,所以她更小心翼翼地,深怕自己稍不留意出了点瑕疵,她的这种压力,让她本来的美失色了点。

总得来说,美女,本来就是美的,不讨好他人,让自身散发内在原有的光彩,会让她更美。只是,在现金社会,我怀疑有多少人和我有同样想法?美容护肤品的广告词老是试图俘虏人心:世上只有懒女人,没有丑女人;言下之意,就是鼓倡女人得多用护肤品,多化点妆。但不知怎么的,我就是觉得美女要是花了太多心思在外表上,较刻意了,就没那么美了。那就好比挥洒舞艺的女孩,我更喜欢看到一个自自然然、轻松自在表演的舞者,而非一个在表演当中,老是顾虑着自己姿态美不美、动作优不优雅的舞者。

论起美,也得牵引到整体的协调性一事。你看吧,有些女孩,明明五官不怎么出色,可是所有五官配在一起,却出奇地好看;反观你看某人,她眼睛明明很大啊,鼻子也很挺的,为何整张脸无法让我用“美”一字来形容呢?

曾经有一段时期,我十分留意中国体坛。印象中,其实中国体坛也出了不少的美女,出名的有体操好手刘璇等,而其中有一位象棋世界冠军,叫诸宸,我从电视上看到她,就对她印象深刻,她是美女,从容娴静、温和知性的美女,我记得她就是那种,我想继续再看多几眼的美女,因为让人感觉很舒服,而且她言谈举止间散发出的气质,很讨人喜欢就对了。

我本身不懂得象棋,可是却不自由主地喜欢上这一名棋手。棋手很多时候都在聚精会神地思索着棋盘战术,而一个人专注的神情能使你觉得她带出一种潜在性无比灵动的感觉,很是吸引人的。诸宸,在电视上、相片上,你可能觉得她五官不尽完美啊,可是同时你却又不知怎么地感觉到,她的真人应该更美的,相片所呈现的素质的不可尽信。棋术以外,最让我啧啧称奇,欣赏不已的是她那份面对爱情的勇敢,一个传统的中国女孩,因为男方的真诚和自己的勇于信仰,敢于跨越语言、文化、宗教、世俗观念上种种的阻碍而远嫁去卡塔尔这么一个回教国,嫁给的就是那名20世纪阿拉伯最佳棋手。在一次访问中,诸宸被问到对于身边人的大力阻止这段爱情,她是怎么看待的,我记得那时在电视中,看到她即使不忿,语气却依旧从容地阐述,那种态度,好像就是自身很自然的个性使然的,很叫人欣赏。关于她的卡塔尔象棋王子的爱情故事,看了也很叫人激赏,请浏览这里:http://sports.sohu.com/20070516/n250042233.shtml

再说一位美女吧,可能不怎么有名,但也是我喜欢的,叫徐路,一名演员,她原是练芭蕾舞的,所以有人说她演技不够纯熟,不管怎么说,她的美就是吸引了我。
说了两个东方的,西方的呢?嗯,其实我觉得洋人当中,就属俄罗斯女孩最美了,但一时之间很难说出一个我认识的有名的,很少留意西方的影视圈啊,嗯,要说的话,我喜欢英国的Rachel Weisz,我觉得她是很有智慧的,很是聪颖的。

无论如何,其实女孩要懂得维护自己的美,就好,欣赏自己独有的美。这世上真是各花入各眼,你不必担心,总有人感受到你的美的。说起这事,其实给我,我只想要一个人觉得我美,就够了,其他人觉得丑都没关系,哈,那么一个人,就是你以后的另一半了。

记得我在纽西兰的时候,和身边同样来自亚洲的女性朋友聊天,她们都说羡慕西方女性的长睫毛,深明而若雕塑的美好五官,可是其实当你接触一些西方男性的时候,你会从他们眼光和言行探出一丝爱慕的讯息,其实他们欣赏我们这不同的美的,而我们自己怎么不欣赏呢?